解析:
1.个人受贿数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者,应被判处为期十年乃至无期不等之有期徒刑,同时可依法对其财产进行追缴;若情节尤其恶劣者,将被判处死刑,且同时剥夺其全部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者,应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上之有期徒刑,同时可依法对其财产进行追缴;若情节尤其恶劣者,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且同时剥夺其全部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者,应被判处为期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将被判处为期七年以上十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而对于个人受贿数额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且犯罪后有悔过表现、积极退赃的情况,则可考虑减轻其刑罚或免除其刑事责任,但需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