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涉及的罪名之一,帮信罪,本质上是协助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相关的罪行。
2、所谓的帮信罪,是指在明知道他人正在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时,依然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同时也提供了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各种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关于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帮信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已经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看,帮信罪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他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次,帮信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帮信罪的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严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帮信罪的客观方面行为具体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