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集资诈骗罪往往体现为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其最终目的,通过编造各种虚假情节与事件真相混淆视听的手法来实施非法集资活动。这类犯罪活动中比较普遍的形式包括采用假冒的投资项目、许诺给予投资者异常高的回报率以及伪造财务报告等手段。犯罪分子通常会借助这些手段引诱广大民众参与投资,随后便会卷走投资者的资金并潜逃他处或者私自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