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重要的司法手段,通常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决定权;
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又被称为“刑事诉讼拘留”,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法律机构,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若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有权对现行犯罪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实施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
如经调查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形,则须立即予以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