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许可擅自转让股权事宜,其合法性需依具体情形加以评估权衡。
通常而言,若股东在未征得其他股东明确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处置股权,则此等行为实属非法。
尽管股权转让权可被视为自愿的商品买卖行为,然而,实际上各公司对股权交易均设有各自约定俗成的准则。
同时,国家层面亦对股权转让施加了一系列严格的条件约束。
例如,当股东欲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非股东人士时,必须获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明确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