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盗窃父母或近亲属财物的情况,无论是在是否构成犯罪还是在量刑方面都呈现出独特之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当行为人擅自将自己家中或亲近亲属处所的财物窃取时,通常可以不作为犯罪论处;
然而,若是经过慎重判断,仍然认为存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必要性,那在量刑过程中也应当与在社会公共场所实施盗窃的行为有所区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