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侵占行为的情况下,公安机构通常并不会进行立案。
侵占罪作为一种“告诉乃论”的犯罪类型,其属于自诉性质的案件,因此应当由具有管辖权的相关人民法院直接进行受理。
然而,对于公安机构而言,他们将直接立案和受理的案件通常都是公诉类别的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