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探讨交通肇事罪主体范围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是那些直接操纵交通工具的驾驶者,其次包括了直接控制交通设施的工作人员,接着还包括了那些对交通运输活动具有直接领导和指挥职责以及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
此外,也不能忽视那些未持有有效合法手续或者目前尚未取得合法手续而参与交通运输的个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