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涉及职务侵占罪相关的刑事诉讼事项,通常使用起诉状作为正式文件;
2.起诉状应当涵盖双方法律关系人的个人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的事实证据等内容;
3.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您完全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协助,以便更为明确地解决诉讼事宜。
所谓侵占罪,其内涵主要是指个人存在非法占用他人财产的想法,擅自将原本由自己负责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据为已有,或是是私自将他人遗失或者埋藏的财物占据为己有,并且数额巨大且长期拒不归还的行为。
针对此类案件,我们需要搜集与被害人单位相关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以及劳动合同,以此来证明被告人的职务以及身份地位的相关证据材料,从而确定被告人是否具备犯罪主体资格;
同时,我们也需要收集能够证明被告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证据材料;
此外,我们还需调取与财物账目等相关的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出具相应的审计鉴定报告等。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被告人将职务侵占所得全部退还,仍可能面临刑事审判。
因为职务侵占属于行为犯,且属于公诉案件,一旦实施了侵占行为,其造成的危害后果已经无法挽回,因此不论是否退回财产,都必须进行定罪量刑。
至于量刑标准,则取决于具体的涉案金额大小。
如果被告人涉嫌侵占罪的数额较大,那么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对于那些愿意积极退赃、退赔的被告人,我们会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以及主动程度等因素,再根据具体情节酌情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