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行为人实施了洗钱行为时,便会被视为构成洗钱罪,并无设定明确的起点金额限制。
然而,洗钱犯罪情节的判断却并非如此简单。
若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均可被视作情节严重:
1.洗钱数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者,可判定情节严重;
2.多次实施洗钱活动者,亦可判定情节严重;
3.个人将洗钱作为其主要职业,或者单位将洗钱作为其主要业务者,同样可判定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