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集体户口向个人户口的迁移事宜,您需携带书面的户口迁移申请文件以及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区的用人单位,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您还需要提供有关的户籍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表示同意户口迁移的正式声明书,同时要求原籍地的村委提供明确的接收户籍证明文件。
接下来,您需要前往拟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所有文件并申请开具《户口迁移证明》。
最后,请将上述所有文件及证明带到原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户口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