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寻衅滋事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无视法律与道德规范,恶意挑衅他人、肆意无故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甚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对于该类犯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要素:
一、行为人任意殴打他人,且情节严重;
二、行为人言语侮辱他人,且情节恶劣;
三、行为人在公开场合聚众起哄、引发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四、行为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