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境:
首先,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较小,不视为犯罪的案例。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某种行为无法被认定为犯罪,那么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这是判定罪行与非罪行之间的重要界线。
其次,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刑事追诉时效的时限。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刑事犯罪,其追诉时效有着明确的规定。
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追诉时效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约束力,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第三种情况是,通过特赦令而获得免除刑罚的罪犯。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特赦。
一旦获得特赦,对这些罪犯将不再予以追究。
最后一种情况是,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受害人并未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