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强制猥亵罪这一罪名是否予以确立,尚需等待司法部门经过严格的审理程序之后方能得出结论。
在未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明确判定之前,任何人均不得被判定为有罪。
在被告人完成其最终的陈述之后,由法庭审判官主持并宣布休庭,随后审判团将举行内部会议进行深入讨论与评估,依据所查证的事实、确凿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依次作出如下判决:
(1)如果案件事实明晰无误,证据充足确凿,且依照现行法律可以认定被告人为有罪者,则应做出有罪判决;
(2)若依据法律规定,无法认定被告人为有罪者,则应做出无罪判决;
(3)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为有罪者,则应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