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办理通常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应首先要求其本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可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所在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特定银行账号进行足额缴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