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之明文规定,对于那些蓄意对正在依法积极履行其职务职责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攻击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因种种原因导致了撞击公安人员这一后果,比如该名犯罪嫌疑人体质存在先天疾病,或是由于饮酒过度使心脏感到不适、呼吸困难,从而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又如该名犯罪嫌疑人原本性格忠厚老实,但由于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以及生活压力过大,饮酒过量导致情绪失控。当犯罪嫌疑人恢复意识之后,他曾多次表达出自己的悔悟之心,承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且诚恳地向公安人员致以歉意,而公安人员也表示愿意给予其宽恕和谅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