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四点是构成非法拘禁罪所需满足的必备条件:
首先,该犯罪的实施者应当是一般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其次,从主观角度来看,该罪行应当是犯罪分子蓄意为之,并且其动机主要是为了剥夺其他人的合法人身自由权利;
再者,此种行为所侵犯到的客体必须是他人体现在法律保护下的身体自由权;
最后,在客观层面上,必须要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人确实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事实,例如采用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等人身控制手段来直接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