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阐述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之前,我们应该了解到,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以及由他们委任的律师都可以向相应的办理机构提交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接收到申请后,办理机构将根据情形填写特定的文件——《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提交至县级或市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在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供办理机构进行审核。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办理机构将会向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宣读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他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随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将被移交给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执行。
最后,当取保候审的条件不再符合时,办理机构会对该项措施进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