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当事人向司法部门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并得到批准后,被取保候审者将会立即获释。但针对那些应当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在其身体状况出现重大疾病、哺乳期间怀孕妇女以及罪责相对轻微的人等情况下,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此外,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允许实施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且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