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即未能找到足够的证据或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被指控者涉及的犯罪行为,则该人士将获得释放。
然而,若为刑事拘留,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随后通常会产生一种结果,或是被正式逮捕,抑或是被释放。若被逮捕,则需继续被羁押进行调查,一般而言,经过约6个月的时间后,案件将会被移交至法院接受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