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必须办理,当然不办理也可以继续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会有诸多不便。
不办理商标,别人也是用不了这个商标的。
这个商标变更,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绝限期。商标法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注意,虽然说的是可以变更,但是在商标局实质操作过程中是一定要变更的。如果不变更的话,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出现商标异议,争议,续展,转让等情况的话,也要先完成变更,而且要变的话,就得全部商标做变更,单变一个或者变几个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