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与审判定罪其实并非同一概念,审判定罪需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倘若经查明确实存在犯罪事实,则无疑应予以定罪论处;
然而,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表明所涉案件情节相对较轻,量刑预计将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且亦有可能适用缓期执行。故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满后,应被视为自动解除。若在此期间内并未接获开庭审理的通知,则不排除是由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