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对象,其最长期限规定为十二个月。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以实行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取保候审;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执行期限,则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内,相关部门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