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案件,派出所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编制一份详实的受案登记表,随后进行初步审查调查,紧接着完成现场勘查工作,提取各类证据材料,分析遭受损失的财物情况,将丢失或被盗走的物品分类进行详细登记,同时密集地现场调查周边居民,以期获得宝贵的证言和其他相关信息。
此外,还会从犯罪现场与监控设备中提取视频资料,以便更为全面地收集证据。对于涉案金额的确定,我们有明确的立案标准规定:
1、一旦被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以上,即可视为符合立案条件;
2、如果在两年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也应予以立案;
3、若非法侵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同样应当立案;
4、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亦应立案;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均应依法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