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员工遭受工伤之际,其薪酬将会得到全面照常发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所谓的“停工留薪期”内,员工们享有的原有工资以及各类福利待遇将保持原状,并且应由所在企业或单位严格依照月度循环方式进行支付,以上各点都旨在维护工伤职工在接受治疗及康复过程中的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使得他们能够专心致志地疗养病情并迅速恢复健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