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且拘留后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将当事人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关押。当刑事拘留期届满之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经司法程序被正式批准逮捕,则其仍需继续在看守所中接受关押。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具体的案件情况因案而异。对于普通刑事案件而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看守所中的关押期限通常不会超过六个月,随后便会依据法院的判决结果被送往监狱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