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拘并非仅仅限于暴力犯罪,实际上实施其他犯罪活动也同样有可能遭受刑拘待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权利的强制措施,是在遇有法定且紧急情况的情形下,针对现行罪犯或涉嫌严重罪行的人员实施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