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这个问题,答案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在符合以下列条件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首先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人;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没有明显社会危险性的人;
再者就是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也可以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第一种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人;
第二种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没有明显社会危险性的人;
第三种是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一种情况是,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