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首先需要进行申请。已被依法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及他们的法定继承人、监护人、近亲,均享有提起取保候审的权利。
其次,需要进行审核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接到有关于取保候审的正式申请书之后,应在七个自然日内,给出是否批准的明确回复。再来看第三步,即执行阶段。为了确保取保候审得以顺利实施,公安机关将作为执行机关来负责开展工作。接着,我们来看哪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四)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