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并未设立单独的袭警罪名,相应地,对于袭警行为也未设立明确的刑事惩罚标准。
然而,当类似袭击警察等暴力或威胁手段阻碍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时,我国法律通常将其归类为妨害公务罪进行处理。妨害公务罪,亦被称为“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通过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犯罪行为。这是中国刑法体系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