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司、法人或任何单位之员工,凭借其职务上之优势,私自将本单位财务据为己有,且所涉金额达到特定标准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并被处以罚金;若所涉金额巨大,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接受罚金的处罚;
至于涉及金额特别巨大者,更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同时依然须接受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