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警方取保候审程序后,这并不意味罪犯就能够逃避刑事处罚带来的惩罚。事实上,犯罪嫌疑人员仍然需要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与制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当面临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责情况时,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依法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