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其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若贪污罪被判处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则其诉讼时效期限为十年;若贪污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其诉讼时效期限为十五年;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之贪污罪,其诉讼时效期限则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贪污罪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