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下,通常无法进行取保候审。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中尚未接受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而当判决生效时,即宣告了审判阶段的终结。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