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均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及相配套法规政策,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但不仅限于的条件:即将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产生明显社会危害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以及在羁押期已满,案件仍未审结,需要进一步进行侦查工作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的任意时间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同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审批流程主要包括由办案部门起草《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过同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严格审核后,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最终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