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取保候审的审批手续可以在夜晚展开,然而在实践操作中,此类程序通常会选择在工作日进行,这是由于必要的公安全部门、检察院以及法院的工作人员必须亲自出席。倘若遇到特殊紧急状况或者按照法律要求,那么在非正常工作时段来处理相关事宜也是有可能的。
最后决定能否在夜间办理上述事务,则需根据具体情境和执法机构的工作计划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