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批准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如需暂时离境外出,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五日。若被取保候审人确有必要前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以外地区,应向负责执行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请假原因、目的地、行程安排、交通工具选择以及预计返回时间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