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内,滋事者或者被告的请假天数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主要是依据他们的工作性质以及个人的身体状况进行灵活决定。一般来说,取保候审人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相关调查活动,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需要全时请假。他们应该在保证不会干扰司法程序推进的同时,尽量保持正常的生活节奏和工作状态。最终,请假天数的具体安排将根据个人的实际需求与雇主进行充分沟通后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