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斗殴事件中取保候审申请的条件包括:
(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之情形;
(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之情况;
(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生理状况,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之情况;
(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之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