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对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并执行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行此类措施;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对于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者,但是通过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可以避免其产生社会危害性,因此也可考虑实施此种措施。除此之外,对于怀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以及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群,同样也属于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