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贪污罪的判决中,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不被判处缓刑:
首先,行为人在案发后并未主动退赃,且毫无悔改之意者;
其次,若行为人的贪婪动机、手段恶劣,甚至将贪腐所得用于非法活动(如走私、赌博),亦无法获得缓刑的宽恕;
再者,如果行为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扮演较主要的角色,或者犯下多起罪行,缓刑也会受到限制;
另外,若行为人曾经因为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那么缓刑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最后,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给国家、集体以及人民带来了重大的财产损失,那么缓刑的适用也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