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是口头合同亦可被视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行为。诚然,口头合作为合同所呈现出的一种常规形态,然而其本质在于游离于合法与非法之间。倘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非法占有的意图,并利用这一手段在合同订立及履约环节中成功诱骗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价值的财务,其涉案金额如达到一定规模标准,便可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法律明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既可是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表述或是其他形式体现出来。
另外,若国家行政法规或者双方当事人均有明确约定需采用特定形式来表达时,则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