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追诉时效是由刑法明确规限的司法机构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时效区间。若犯罪行为已然超越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间,则司法机关将不再对该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责;若当前已经追责的,应当依法撤销案件,或不予提起诉讼,抑或是宣告其无罪。
2、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述,犯罪行为经过以下期限后,司法机关将不再进行追诉:
①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对于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对于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行为,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但如若在20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追诉。而一般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计算方式为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处所称的犯罪之日,即为犯罪行为成立之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