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一问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因为它取决于许多复杂的因素。
然而,通常来说,若要构成累犯,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为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这是对构成累犯的主观要求之一。也就是说,无论是前罪还是后罪,其犯罪者都必须怀有明确的犯罪意图,而非疏忽大意或意外事件导致的。
2.前罪须被法院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的严重犯罪,而后罪则必须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另一个刑度要求。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之后的五年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上的严格限制。
其中,所谓“刑罚执行完毕”并不包括附加刑在内,而是专指主刑的执行完毕;而“赦免”则是指得到国家特别赦免的减免。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五年期限,对于那些被假释的犯罪人而言,应该自假释考验期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4.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即年满十八周岁。如果犯前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即便犯后罪时已经成年,也无法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