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嫌盗窃犯罪的嫌犯,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通常情况下警方会采用发布通缉令的形式展开追捕。各地的公安机构皆可在其所负责管理的区域范围之内,自行签发通缉令。
然而,若跨越自身权限管辖的地域范围,则必须上报给具有相应决策权的上级机构以获得颁发授意。当警方接获报案信息之后,将启动立案程序,且审查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自然日。倘若经查证确有犯罪行为,立案后一般会在十四个工作日内完成抓捕行动。
此外,对于已被拘留的人士,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行逮捕,应当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至四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