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针对各类刑事案件实施侦察阶段、进行审查起诉环节以及在法院进行审理过程中,均可依法对涉案人员申请取保候审。
此外,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单独采取附加刑处罚,抑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处罚,且经判断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