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诽谤罪作为一种自我起诉的刑事案件,在规定的起诉时限范围内,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亲近亲属以及其代理律师,都有权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直接向具有相应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请求。请留意以下几点:
1.对于此类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为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若诽谤罪自诉人、被告人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之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团体,则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人民法院在对自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于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具备充分证据支持的案件,应当进行公开审理;而对于缺乏确凿证据的自诉案件,如自诉人无法提供进一步的补充证据,法院应尽力劝导自诉人撤销自诉申请,或者作出裁决予以驳回。
此外,自诉人经过两次合法传唤后,仍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擅自离场的,均视为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