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罪犯、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负责接收申请的机构会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并最终做出决定。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的答复,如果同意取保候审,则需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同时,被申请者还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自己提出担保人。若不同意取保候审,也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最后,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同时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