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第二条回复:答案是否定的。
第三条回复:在大多数案件中,这很有可能是由于证据不够充分,以至于警方无法将其提交给检察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最后只好释放嫌疑人。
第四条回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某名被拘留者需要被逮捕,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3天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五条回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特别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1日至4日。
第六条回复: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同样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特别批准,才能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