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某人因涉嫌刑事罪名而被公安部门正式逮捕之后,虽然相关案件尚未移送至检察官办公室,但是在此期间,这个环节依然被定义为警方主导的侦查阶段,因此,申请关于保释的请求书应该直接递交至当地公安局负责该案的办案专员手中。
2、然而,针对刑事案件中的保释申请问题,需要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前往指定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即可,而应对此进行审核与处理的主要机构则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个法律权威部门所组成的联合审查小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